判例!举报内容中含有赞扬仅处置举报未处置赞

发布时间: 2025-11-01 11:59     作者: bjl平台官网

  上诉人西安市区市场监视办理局(以下简称区市监局)取被上诉人杭行政处置一案,不服西安铁运输法院(2025)陕7102行初251号行政,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西安市区X牛肉店售卖的散拆牛肉是区X牛羊肉店出产的散拆牛肉,该行为违反《陕西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小做坊出产的散拆食物仅限正在本店内发卖,并违反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消费者要求实名举报。”区市监局接转办并于同日对西安市区X牛肉店进行现场查抄,经核查,西安市区X牛肉店系个别工商户,从体业态为食物运营发卖者,运营项目为散拆食物(含冷藏冷冻食物)发卖、含散拆熟食发卖,进货商为区X牛羊肉店。西安市区X牛肉店向被告提交了停业执照、食物运营许可证、送货单、区X牛羊肉店查验演讲等材料。2024年1月25日,被告区市监局做出不予立案审批。2024年1月30日,被告通过全国12315赞扬举报平台向被告奉告对其举报不予立案,缘由为:“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不予立案,渭南市区膳至信店取区X牛肉店为2个市场从体,并未违反相关法令律例,2024年1月29日17点已现场奉告赞扬人。”被告不服被告做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撤销被告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月30日通过12315平台答复被告不予立案回答,并责令被告履行监管职责庄重查处违法商户,并书面回答。该院于2024年8月12日做出(2024)陕7102行初106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告状。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经西安铁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于2024年12月25日做出(2024)陕71行终1456号《行政裁定书》,:“本案中,对于杭的赞扬,区市场监管局具有依法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置、回答的职责。杭确因采办并食用西安市区X牛肉店的牛肉导致腹泻,因而,处置成果取其本身好处相关,属于法院受案范畴。一审法院根据市场监管部分分类认定杭行为属于举报,进而认定杭对举报处置成果提出的,不法院受案范畴的概念,属现实认定错误,应予改正。”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本院继续审理,遂成本诉。,其于2024年9月6日的赞扬单(工单编号为51610000000000376)截图显示赞扬内容为:“2024年1月正在西安市区X牛肉店采办牛肉,”,受理内容为决定受理,反馈内容为:“根据《市场监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十五条第(二)款,我局法律人员已处置过统一权益争议,工单编号为51610000000001748、51610100000000928、51610000000003479,故不再反复受理。”经核实,编号51610000000001748的工单系被告于2024年1月11日的反映消息,也即本案被诉行为,其成果为奉告被告举报不予立案;编号为51610000000003479的工单系被告于2024年3月15日的赞扬消息,反馈内容为被告已于2024年1月11日针对统一环境正在12315平台反映,2024年1月29日已回答;编号为51610100000000928的工单系被告于2024年8月17日的赞扬消息,反馈内容为已处置过统一权益争议,故不再反复处置。,被告提交的西安市12345办事便平易近热线单显示该反映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联系德律风为该院被告诉状所载的其德律风号码;市平易近反映正在区红旗和渭滨十字向南几十米马东边回回牛肉店买的酱牛肉,吃完牛肉后呈现肚子疼现象,市平易近认为食物不清洁,而且周边居平易近称该商户牛肉从渭南小做坊进货,市平易近对此不承认;工单打点成果为:经查,该店进货方的相关天分及进货手续未发觉存正在违法违规环境,2024年1月11日德律风答复市平易近。,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四条:“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从管全国赞扬举报处置工做,指点处所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赞扬举报处置工做。县级以上处所市场监视办理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赞扬举报处置工做。”本案被告区市监局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赞扬举报进行处置的权柄。《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本法子所称的赞扬,是指消费者为糊口消费需要采办、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办事,取运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处理该争议的行为。本法子所称的举报,是指天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反映运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视办理法令、律例、规章线索的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本身权益,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的,属于《最高关于合用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诉讼法的注释》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赞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他人权益或者国度好处、社会公共好处,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的,属于举报。,被告通过12315消费者赞扬举报热线反映称:“西安市区X牛肉店售卖的散拆牛肉是区X牛羊肉店出产的散拆牛肉,该行为违反《陕西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小做坊出产的散拆食物仅限正在本店内发卖,并违反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消费者要求实名举报。”被告认为其做为消费者,,被告因采办并食用西安市区X牛肉店的牛肉导致腹泻,因而,处置成果取其本身好处相关,属于法院受案范畴。连系被告提交的相关领取记实等能够认定,被告做为消费者,其认为本身权益遭到,要求被告依法查处,其反映事项同时包含有赞扬和举报内容,被告该当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七条对赞扬和举报予以别离处置,而被告分类认定被告反映事项仅包含举报请求,较着不妥。《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举报人该当供给涉嫌违反市场监视办理法令、律例、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实正在性担任。举报人采纳非书面体例进行举报的,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工做人员该当记实。”《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法式》第十八条:“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对根据监视查抄权柄或者通过赞扬、举报、其他部分移送、上级交办等路子发觉的违法行为线索,该当自觉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做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视办理部分担任人决定能否立案;特殊环境下,经市场监视办理部分担任人核准,能够耽误十五个工做日。法令、律例、规章还有的除外。检测、查验、检疫、判定以及人辨认或者辨别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刻日。”第二十条:“经核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细并及时更正,没无形成风险后果;(二)初度违法且风险后果轻细并及时更正;(三)当事人有脚以证明没有客不雅,但法令、行规还有的除外;(四)依法能够不予立案的其他景象。”《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三十一条:“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该当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等相关处置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置权限的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还该当自做出能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做日内奉告举报人。”,被告区市监局于2024年1月11日接涉案举报线索,于当日进行现场查抄,并调取相关材料,认为其正在查抄过程中未发觉举报所述违法环境,于2024年1月25日进行举报不予立案审批,于2024年1月30日通过全国12315赞扬举报平台向被告奉告,合适上述,被告对被告举报事项处置法式并无不妥。《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十四条:“具有本法子的处置权限的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该当自收到赞扬之日起七个工做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奉告赞扬人。”第十六条:“市场监视办理部分经赞扬人和被赞扬人同意,采用调整的体例处置赞扬,但法令、律例还有的,按照其。激励赞扬人和被赞扬人平等协商,自行息争。”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终止调整:……。终止调整的,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该当自做出终止调处理定之日起七个工做日内奉告赞扬人和被赞扬人。”本案中,其对被告赞扬内容并未做出本色处置,故不克不及认定被告履行了该项职责。综上,被告区市监局应对被告于2024年1月11日反映事项中的赞扬内容予以处置,继续履行其职责。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之,:一、责令被告西安市区市场监视办理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正在刻日内对被告杭于2024年1月11日反映事项中的赞扬内容做出处置;二、驳回被告杭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杭承担。原审法院现实认定错误,本案所涉事项不包含赞扬事项。按照原审法院查明的现实!2024年1月11日,被告通过12315消费者赞扬举报热线反映称!“西安市区X牛肉店售卖的散拆牛肉是区X牛羊肉店出产的散拆牛肉,该行为违反《陕西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小做坊出产的散拆食物仅限正在本店内发卖,并违反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消费者要求实名举报。”区市监局接转办并于同日对西安市区X牛肉店进行现场查抄,,西安市区X牛肉店系个别工商户,从体业态为食物运营发卖者,运营项目为散拆食物(含冷藏冷冻食物)发卖、含散拆熟食发卖,进货商为区X牛羊肉店。西安市区X牛肉店向被告提交了停业执照、食物运营许可证、送货单、区X牛羊肉店查验演讲等材料。2024年1月25日,被告区市监局做出不予立案审批。2024年1月30日,被告通过全国12315赞扬举报平台向被告奉告对其举报不予立案,!“经查,举报事项不予立案,来由!市平易近反映环境不失实,不予立案,渭南市区膳至信店取区X牛肉店为2个市场从体,并未违反相关法令律例,2024年1月29日17点已现场奉告赞扬人。由上述查明现实可见,被上诉人正在2024年1月11日的12315消费者赞扬举报热线明白本次为举报法式,且其反映内容,并无要求市场监管部分处理补缀、改换、退货、退款、补偿丧失等本身的平易近事,其明白提出被举报人西安市区X牛肉店存正在违反《陕西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条例》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的行为,其目标是要求市场监管部分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本法子所称的赞扬,是指消费者为糊口消费需要采办、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办事,取运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处理该争议的行为。本法子所称的举报,是指天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反映运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视办理法令、律例、规章线索的行为。”而按照市场监视办理总局对《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的注释:“赞扬是消费者为糊口消费需要采办、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办事,取运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分处理该争议的行为,通俗说就是消费者要求市场监管部分处理补缀、改换、退货、退款、补偿丧失等本身的平易近事。举报则是天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管部分反映运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令律例规章线索的行为,也就是任何人都能够要求市场监管部分查处违法行为。”由以上及市场监视办理总局的注释可知,赞扬法式要求赞扬报酬消费者身份,其为要求市场监管部分处理补缀、改换、退货、退款、补偿丧失等本身的平易近事;而举报法式则并不要求举报人身份必需为消费者本人,任何人都能够要求市场监管部分查处违法行为,此中天然包罗消费者本人。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七条:“向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同时提出赞扬和举报,或者供给的材料同时包含赞扬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该当按照本法子的法式对赞扬和举报予以别离处置。”故市场监管部分正在收到其所供给的材料后,会遵照上述来确定能否同时包含赞扬取举报,好像时包含赞扬取举报,则按照的法式对赞扬和举报予以别离处置。同样,如仅是赞扬法式或仅是举报法式,则仅按照该法式进行处置。被上诉人的陈述及其反映的内容,并未提出平易近事,而是要求市场监管部分对被举报人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按照相关可知,消费者能够零丁做为举报法式中的举报人,并非是消费者提出举报,则必然包含赞扬内容,而是需要按照其反映的具体内容及来进行鉴别。原审仅按照其是消费者身份即认定本次举报中包含赞扬内容,违反《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的,也取现实不符。关于被上诉人提出的其因食用西安市区X牛肉店的牛肉导致腹泻,其仅供给了采办凭证,并未供给食用该牛肉导致腹泻的,(2024)陕71行终1456号《行政裁定书》认为被上诉人确因采办并食用西安市区X牛肉店的牛肉导致腹泻,缺乏支持。被上诉人所称后续赞扬事项上诉人已处置,且该事项取本案无联系关系性。被上诉人称其后续赞扬事项上诉人未处置,按照上诉人供给的12345工单以及西安市区X牛肉店供给的申明,被上诉人的赞扬事项并非正在12315中进行,而是于2024年1月6日正在12345进行的赞扬,被上诉人已处置。被上诉人的赞扬取举报,是通过分歧的体例路子别离进行,且上诉人也按照分歧法式别离进行了处置。上诉人的处置并无不妥,合适相关法令的。被上诉人正在告状时的诉讼请求为:撤销被告2024年1月30日的不予立案回答,并履行监管职责庄重查处违法商户,并书面答复。按照前文所述,本案被上诉人正在举报时并不包含赞扬内容,其赞扬内容是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赞扬取举报本就为分歧法式,是两个的行政行为,且上诉人已供给证明对于被上诉人别的的赞扬事项曾经处置,故。其提出的赞扬事项未处置,取本案不具相关联性。原审法令合用错误。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被告资历】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取行政行为有益害关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告状讼。”以及《最高关于合用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诉讼法的注释》第十二条之,被上诉人不具有本案被告资历。,被上诉人并非本案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其次如前文所述,被上诉人未供给食用该牛肉导致腹泻的,故其不属于短长关系人,也不克不及合用行政诉讼释第十二条的。被上诉人的本次举报仅包含举报行为,且其另案的赞扬行为上诉人曾经处置,合适相关法令。故不该要求上诉人从头履职。综上所述,原审法院现实认定不清,法令合用错误,上诉人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2025)陕7102行初251号《行政》第一项,改为驳回被上诉人全数诉讼请求;2。本案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被上诉人杭辩称,一审讯决认定现实清晰、合用法令准确、法式,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本院经审理查明的现实取原审认定的现实分歧,本院予以确认。,《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四条:“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从管全国赞扬举报处置工做,指点处所市场监视办理部分赞扬举报处置工做。县级以上处所市场监视办理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赞扬举报处置工做。”《市场监视办理赞扬举报处置暂行法子》第:“本法子所称的赞扬,是指消费者为糊口消费需要采办、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办事,取运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处理该争议的行为。本法子所称的举报,是指天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反映运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视办理法令、律例、规章线索的行为。”本案中,被上诉人杭于2024年1月11日通过12315消费者赞扬举报热线反映“西安市区X牛肉店售卖的散拆牛肉是区X牛羊肉店出产的散拆牛肉,该行为违反《陕西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小做坊出产的散拆食物仅限正在本店内发卖,并违反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消费者要求实名举报。”按照本案查明的现实及本院做出的(2024)陕71行终1456号生效行政裁定书的认定可知被上诉人杭是基于其现实消费而进行的赞扬举报,且上诉人对杭后续的赞扬均因案涉回答亦未做出本色处置。为了本色化解行政争议,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对杭反映的事项做出处置,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综上,一审讯决认定现实清晰,合用法令准确,审讯法式,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来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撑。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判决如下。